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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坚持“五个一”夏季集中执行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0-06-01 10:24:31


        5月20至30日短短10天,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结案件38起,执结标的20余万元,夏季集中执行取得明显成果。

        一是强制执行一批。对那些有能力履行而长期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当事人,坚决采取查封、扣押、限制人身自由等法律手段予以制裁,促使其履行判决义务。夏季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封、扣押了14名被执行人的财产,对1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措施。

        二是领导包案解决一批。对那些标的大、影响面广、执行难度大的“骨头案”,积极向区委、人大、政法委汇报,主动争取支持,引起领导关注,牵头协调,执结一批“骨头案”。

        三是检察机关审查执行一批。对那些被执行人是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案件,依照与检察机关联合下发的有关执行工作的文件,报请检察机关依法审查乡(镇)政府、村委会帐目,促使其履行判决义务。

        四是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一批。对那些有能力履行而长期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隐匿财产、恶意逃避义务的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予以惩处。

        五是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执结一批。联合工商、税务和金融系统,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坚决采取查封、扣押、划拨等法律手段促使其履行判决义务。

        在5月30日集中执行促进会上,商丘中院党组成员、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功景对这次集中执行活动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指出存在的不足。袁院长要求执行局干警和法庭人员要充分利用这次集中执行时机,形成合力,坚持“五个一”做法,务必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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