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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发挥女法官优势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程

  发布时间:2010-06-01 10:26:42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从从全局工作出发,紧紧围绕“女”字做文章,采取五项措施,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取得显著实效。

        一是以组织建设为龙头,充分发挥女法官的带动作用。在工作中不断加大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设立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加强指导和检查,以促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开展。

        二是以维权工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女法官的审判职能作用。女法官踏实细腻、富有爱心。在办案中,女法官温和的语言,人文的关心,常常会打动人心,也会使人受到心灵的感化;在解决矛盾纠纷中,女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言行有利于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在宣传法律工作中,女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更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是以解决广大妇女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增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女法官要结合审判业务工作的开展,从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引导妇女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抓好典型案件的办理及宣传工作,如:涉及进城务工妇女的侵权案、家庭暴力案件等,力争做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带动一面,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是以法制教育为载体,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深入实施普法宣传,广泛在妇女儿童中开展以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为重点,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法进校园、送法下乡入户、法律咨询等形式,增强妇女儿童自觉抵制不法侵害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妇女儿童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五是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目标,不断创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思路。女法官利用自身优势,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站、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充分发挥老年女法官的余热,不断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资助贫困学生、单亲家庭等爱心行动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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