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一些社会积怨、积弊从不同形式表现出来,面对极少数不法分子和亡命之徒对法院干警施暴的严峻形势,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从加强保障人身安全入手,采取八项措施,提高干警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一是提高干警自身素质。适时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干警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审判、执行技能,拓宽法律知识,化解矛盾和解决纠纷的能力,减少社会对法院工作的对立面。
二是开展经常性的自我防范安全教育。每月对干警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邀请当地驻军、公安防爆、制暴专家进行现场讲解、示范,从而提高干警的自我防范保护能力。
三是从法警队抽调政治思想觉悟高,身体素质强,业务能过硬的人员组成安全防范应急快速反应分队,加强备勤,随时出动,做到一声令下,拉得出,打得赢。
四是采用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防范原则。购置安检器材,凡进入法院的人员一律进行安全检查,实行办公区和审判区隔离制度,法警对办公区域和庭审现场进行不间断的进行巡逻,发现可疑人员果断处理,防患于未然。
五是严格落实双人押解规定,在提审被告时,严格按照要求比例配强、配足押解法警,携带戒具,必要时可携带非杀伤性武器,防止意外事情的发生,确保押解法警的人身安全。
六是干警外出执行查封、扣押、划拨、拘传、拘留等司法公务活动时,原则上由法警随同,三人以上同行,明确带队人员和安全员。安全员负责同行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当执行公务人员的人身受到侵害时,迅速联系有关部门果断处置,并速报院值班院长。
七是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为干警办理人身伤害意外保险,若干警意受到伤害时,能有效及时的得到救助,切实解决干警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
八是为基层人民法庭配备警察。针对基层人民法庭点多、分散和安全防范差,警力薄弱的特点,为每个司法法庭配备两名以上司法警察,负责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