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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四字方针维护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10-06-04 09:46:20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作为家庭的一员,一旦父母离婚,孩子首当其冲,为了更好的维护离婚案件中儿童的合法权益,睢县人民法院总结出了“调、情、联、借”的四字方针,最大化的保护儿童权益。

        念好调字经,针对该院的离婚案件,积极主动的进行庭前、庭中调解,耐心细致的做好离婚双方的思想工作,为其分析离婚的厉害关系,对孩子日后的学习生活造成的危害等,尽力促使双方达成谅解,和好如初,努力维护好既存的婚姻关系,为孩子创造一个完整温馨的家。

        从情字入手,从血缘和亲情入手,对已经判决离婚的双方,做好抚养费、探视权等案后工作,除了在法律的范畴内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注重情理的辨析,用情动人,将心比心,使双方多为孩子的将来考虑,多为孩子的生活谋福,使孩子以后的前程无碍、生活无忧,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联合身边人,确保儿童合法法益的落实,防止离婚一方言而无信将判决内容架空的情况出现,联合离婚双方的村委会和居委会,对其进行监督,在宣判后,定期回访,切实了解判后存在的问题,听取离婚双方、儿童及当地基层组织的建议,确保儿童权益的实现。

        借助他人实现担保,在实践中,一旦离婚的一方经济出现变故,那么儿童的权益可能就此搁置,另一方也会怀疑对方无赖而提起诉讼,针对这种情况,该院积极协调双方达成抚养协议,定期给予抚养费,如果经济出现重大变故,该院借助第三人的力量,积极促成亲朋为其担保,签订担保书,为日后的执行抚养协议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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