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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严把“六关”倾力打造“精品文书”

  发布时间:2010-06-11 17:22:19


        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夏邑县人民法院从提高审判人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水平入手,采取多项措施,严格把好“六关”,倾力打造精品裁判文书,确保裁判文书“零”差错。

        把好“认识关”。院党组把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作为今年工作的要点之一,列入党组议事日程,认真部署安排,在全院开展了“裁判文书精品理念大讨论”活动,组织业务部门干警结合本职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思想根源,制定改进措施,使精品理念入心入脑,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

        把好“格式关”。要求全体审判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公布的基本格式制作各类裁判文书,不得有任何改变或疏漏;统一裁判文书中的字体、字号、字眶和行距,规范运用标点符号和阿拉伯数字,做到同类文书一个样。

      把好“说理关”。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完整表述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既要讲法言法语,又要通俗易懂,做到叙述案件事实清楚,阐述裁决理由详尽,对证据分析环环相扣,有理有据;克服表述用语歧义,适用语法错误,句子划分不当或划分不清、句子成份残缺或多余以及错、漏字等现象,使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把好“校对关”。为了保证该项制度正常运转,该院制定专门的《法律文书校核登记表》,明确载明校核文书承办人员、文书交领时间、校核情况等内容。裁判文书首先由具体撰写人起草校对,再交由书记员进行二次校对,然后再交付审判长进行最后校对,起草人、校对人、审核人、签批人都要在稿件上签字,通过三道关口,确保裁判文书准确无误。

      把好“评查关”。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要求评查办每位评查人员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案件评查办法逐句、逐案进行认真评查,针对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论理不充分、格式欠规范、程序不严紧、文字疏漏等差错进行重点纠正,认真梳理归纳登记。评查结束后,将存在瑕疵的司法文书加以批注后制成展板,作为反面典型在全院范围内巡回展示,以期引起全体法官的重视。

      把好“追究关”。将法律文书质量、等次纳入个人岗位目标考核并计入个人业绩档案,按照“谁校对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承办人为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庭长、主管院长负有校对、审核、把关责任,对裁判文书出现低级错误的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出现严重质量瑕疵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责令其待岗学习,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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