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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项措施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0-06-18 08:41:13


        为进一步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6月17日上午,永城市法院召开“纠正执法问题 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动员会,会上,院长江长涛就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针对政务管理、审判执行管理、队伍管理上的制度漏洞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通过严谨的制度、严格的考核、严肃的追究,实现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对《永城市人民法院执法违法错案责任追究制细则》、《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范围、程序。对全院收结案、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涉讼涉法信访案件、案件评查情况向全院进行通报。

        三是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召开由案件承办人、庭室负责人、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党组成员参加的案件评查会,对市中院改判、发回重审、再审以及国家赔偿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分析原因、查明问题、分清责任。

        四是健全干警执法责任档案,将每名干警收结案情况、办案质量、违法违纪等情况记入工作档案,考核结果与干警的评先评优挂钩,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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