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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五抓好”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0-06-21 09:06:09


        夏邑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突出“五个抓好”,进一步推动了争先创优工作,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抓好组织领导。制定本院《关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林运升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政治处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的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争先创优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通过定期研究和指导,提高全院干警对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认识。

        二是抓好目标管理。以岗位目标管理为中心,以中层正、副职考核为重点,将德、能、勤、绩、廉等工作指标进行量化,科学、客观、合理评价干警工作业绩和工作水平,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而被上级表彰,或是在争先创优活动中贡献突出者,予以重奖;凡是不认真开展工作,对争先创优活动造成负面影响的,将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理,并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三是抓好激励机制。按岗位分工不同拓宽优秀率评比面,评选分为审判业务庭办案人员、书记员、行政司法工作人员三大类别,涵盖了“优秀法官”、“优秀执行员”、“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工作人员”、“调解能手”、“涉诉信先进个人”等10个评选分项,改变了过去评选主要针对一线审判人员,受奖结构不均衡的状况,充分调动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抓好绩效考核。完善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从结案率、调撤率、上诉率、发改率、涉诉信访工作、司法统计、档案归档等多方面规定目标考核分值,根据不同指标对审判质量的影响程度和现实工作情况,明确增、扣分标准,力求使被考评主体、评价的范围、任务的量化、评价的方法等更加符合审判工作规律。院考核办公室每月对各庭及审判员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通报,作为年终评先重要依据。

        五是抓好舆论宣传。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要求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本部门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全院干警参与本次活动积极性的自觉性。同时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汇报队伍建设进展情况,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法院发展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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