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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与人有染 敲诈“情人”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0-07-01 10:28:56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看见妻子接到一个暧昧信息,乔某竟怀疑妻子“红杏出墙”,与发信息的人有不正当关系,一怒之下对发信息人进行敲诈勒索20000元。虞城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9日,乔某发现武某往自己妻子手机发了一条信息,内容是“你喝汤了吗,宝贝?”,于是被告人乔某便以武某向其妻手机发挑逗信息并怀疑武德起与其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借口,敲诈武某现金20000元,后赃款被其花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乔某系初犯,并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上述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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