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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六项举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09-05-07 16:28:59


        为加强平安建设,提高群众安全感,夏邑县法院积极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延伸审判职能,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夏邑、和谐夏邑”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全院派出130多名干警,参与“一村一警一干听民意访平安大走访”活动。通过走访,排查不稳定因素,了解群众对社会治安方面的要求和呼声。

        二是坚持化解矛盾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及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慎重、妥善审理涉企案件。对涉及面广、重大敏感或影响辖区稳定的涉企案件,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慎重把握审判执行尺度,依靠社会力量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整合优化社会司法资源,完善人民调解员进庭进院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培训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实行多方联动,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化解纠纷。

        四是坚持继续深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通过开展“院长接待日”等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包案负责制度、内外协助联动机制等,对法院不能解决的难题,积极通过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尽力给予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五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等活动。同时,继续对侵犯财产犯罪、刑事附带民事、未成年犯罪三类案件实行均衡量刑指导规则,减少量刑偏差,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

        六是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加大调解力度,力争以和解方式结案。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通过开展构建从书记员、审判员到院庭长的“全员调解机制”,庭前、庭中、庭后的“全程调解程序”,引入社会力量建立村民调解小组、司法所和法庭相结合的“基层调解网络”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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