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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五措并举着力畅通立案便民新渠道

  发布时间:2010-07-12 09:37:50


        虞城县人民法院扎实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不断加强立案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立案大厅建设,增强立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展立案大厅的服务功能,使立案平台成为司法为民的明亮窗口,不仅提高了立案效率,而且真正使“亲民、爱民、为民、便民、护民”的司法理念融入法院立案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一是使用文明用语。立案庭干警在接待当事人、办理审查立案手续,以及接打电话、便民诉讼时,一律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并设立服务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二是大力加强硬件建设,创造优良的立案环境。为方便当事人,大厅内设置了咨询台、饮水机、阅报栏和配置休息区等便民设施。还为前来咨询、立案的来访者、当事人配备了专用的笔墨、纸张等,以方便当事人记录注意事项、撰写诉讼文书等。

        三是规范立案程序,体现人性化服务宗旨。改造了立案大厅,实行了审查、立案、收费、登记等“一条龙”柜台式服务,切实做到了案件随到随立,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事项,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

        四是建立导诉制度,加强诉讼指导。立案大厅服务措施上墙,内容包括起诉条件、诉讼费缴纳、申请执行、权利义务等当事人应知须知事项,并印制成《诉讼指南》的宣传手册供当事人取阅,便于当事人以及其他人员及时了解、掌握、监督,“明明白白打官司”。为使当事人预知诉讼风险,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实行“两书”制度:在当事人起诉和向对方当事人送达起诉状的同时,向当事人发送《举证通知书》和《诉讼风险提醒书》,详细告知举证规则、举证期限、举证责任以及在每个诉讼环节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五是坚持便民服务制度。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积极提供预约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上门立案、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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