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在7月9日,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购卖假币案中,被告人任可可因帮助男朋友王茂福提取购买的假币301.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判查明:2009年8月4日,王茂福(已被洛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系被告任可可男朋友)从广东购进一批假币,准备在商丘市中转至北京出售。为此电话告诉任可可,让其帮助提货,并告知任可可,“货”是假币,为了安全,让她带一名孕妇一起去提货。于是,任可可伙同杨某某(因怀孕被监视居住)前去某物流中心提货。正在验收3麻袋假币时被当场抓获,经检验,共缴获假人民币301.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可可明知他人购买的是伪造的货币,还为其提供接货帮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购买假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任可可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