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和上访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结合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特点,采取五项措施,耐心做好调解工作,提高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和即时赔付率,杜绝了上访案件的发生,促进了辖区稳定。
一是结合审判实践,总结并制定操作性强的《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规范》,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指导和规范法官的调解行为,做到依法调解,耐心调解,合理合情调解。
二是借鉴巡回办案的经验和做法,把调解作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结案的首选方式和必经程序,注重发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对当事人服判息诉,提高判决执行率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认真细致做好每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三是及时做好释明工作,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赔偿的标准进行明细化,印制一栏表发放给提出民事赔偿的原告,防止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赔偿额,打消漫天要价的侥幸心理。
四是庭前主动联系基层组织、被告亲属及代理人,多做被告及被告方家属的工作,明确提出如能及时进行民事赔偿,刑事量刑可依法从轻处罚的意见,使其权衡利弊,促使被告积极赔偿。
五是将调解工作向庭前、庭后延伸,加强开庭前、庭审中、庭后宣判前各个阶段的调解工作,找准并归纳争议的焦点,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案而宜,因时而动,因人适法,引导双方当事人自觉步入调解结案轨道上来,通过调解结案,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