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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友转嫁他人结珠胎 “有情郎君”劫母卖婴法难容

  发布时间:2010-07-21 09:28:26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与自己同居五年的女友与他人结婚生子,乔某一气之下将前女友何某与赵某的婚生儿子卖与他人,7月20日永城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乔某与被害人何某于2005年开始同居生活,2009年被害人何某离家出走,同年5月与本市城厢乡冯寨村村民赵某登记结婚。2009年12月24日13时许,被告人乔某闯入何某住处,强行将已怀孕九个月的何某带回家中。2009年12月30日,被告人乔某将何某所生男婴以24000元的价格卖给本市马牧乡赵庄村村民乔某某。案发后男婴被公安机关追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某出卖他人所生婴儿,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乔某在开庭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给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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