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7月21日,一次特殊的庭审活动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进行,来自新疆吐鲁番法院的法官,在梁园区法院法官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审理了一起致5死1重伤1轻伤特大交通肇事案。
经新疆吐鲁番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16日,商丘籍被告人丘松林,驾驭豫PD7036号、豫PU727号重型半挂车,在新疆吐鲁番S301公路上行驶时,为避让对面来的小车,与停在路边的新B28590号车相撞,造成同车人吴某、张一某、王一某及新B28590号车上司机赵某、乘车人张二某当场死亡,丘本人重伤,乘车人王二某轻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发后,丘某在新疆治疗一段时间,又转到河南继续治疗,其左臂、左大腿分别用钢板固定,右小腿经两次截肢后,伤情仍然没有稳定,直到开庭时,丘某仍然在打吊针输液。鉴于被告人的具体情况,为了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新疆法官专程从3000公里外的吐鲁番赶到河南,并于梁园法院取得了联系。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得知协助庭审的消息后,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全力保障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两地法院的通力配合下,庭审活动在原定时间内顺利进行。
为了给正在打吊针的被告人提供人文关怀,审判法院尽量缩短开庭时间,协助法官专门提供了便于被告人打针和照顾的座椅。庭审结束后,被告人丘某眼含泪水感激地说:谢谢新疆的法院,谢谢梁园区的法院,我一定尽快治好伤,尽力安慰受害人,弥补自己的过错。
庭审结束后,新疆法官对河南法院的大力配合表示真诚地感谢,河南法官祝愿远方的同行办案顺利,通过协助庭审活动,兄弟法院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