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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个方面” 打造节约型法院

  发布时间:2010-07-22 17:26:30


        永城市人民法院坚持精确管理,科学统筹,从“四个方面”努力打造节约型法院,不断提高法院全面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从严理财,勤俭治院,每一分开支都要做到精打细算,大宗开支一律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使勤俭节约走上良性发展渠道。

        二是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实行院领导、值班人员齐抓共管,下班后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做到人走电断,上班期间尽量使用自然采光,提倡少开或不开空调,节约使用自来水、桶装水,严格办公用纸管理。

        三是规范车辆管理,全院车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定点定额供应油料,定点维修,下班后、节假日车辆统一停放在法院,不得公车私用。

        四是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规范接待标准,从俭开支接待费用。对可接待可不接待的公务,尽量不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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