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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司法便民从小事入手于细微处显真情

  发布时间:2009-05-08 09:51:45


        虞城县法院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要求,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根植在每一名干警心中,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从细微之处,方便群众,以小见大,让当事人体会到法院工作的规范、文明、公正,提升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是重视小事情,决不因细小而不为。该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对基层老百姓最关注的涉农、老人赡养、小孩扶养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不管当事人的纠纷有多大,案件标的有多小,只要诉讼到法院,该院将认真审理,绝不能因事小而不为。

        二是善抓小细节,决不因细节而不顾。今年以来,该院相继推出了小到法官着装,大到庭审、工作纪律等10余项措施要求。如要求合议庭成员统一穿着法官制服,正确佩戴徽章,禁止法官开庭时随意走动,不允许迟到、早退或在庭上接打电话。向社会公开“五个严禁”,“四条纪律”的规定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法官是人民公仆,在案件审理中,要注重法官形象,尽量做到以理、以情、以法服人,拉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营造和谐氛围,决不因是细节而不顾。

        三是运用小方法,决不因细微而不做。该院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 “立案须知”、“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等立案常识。立案庭实行一站式服务的“阳光立案”,让当事人了解基本诉讼知识,让不会“打”官司的当事人不仅了解到案件受理的程序和步骤,而且能够通过选择最佳诉讼方式而减少自己不必要的损失,在立案大厅配备了桌椅、纸笔、印泥、报纸、饮水机、老花镜等用品,方便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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