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民”的主题活动中,注重把好五个关口,从根本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半年来,信访案件发生率较去年同期回落近40个百分点,取得良好效果。
一、把好立案审查关。以保障百姓伸冤有门为目标,保障百姓的诉讼权利落到实处,保障立案正确率,严格收费标准,进一步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程序,打得起官司,解决立案难问题。规范民商事审判庭受案范围,专业案件归口管理,避免有案不立和推案不办现象发生。实行统一立案制度,做到立案和收费分离,审立分离,审执分离,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发生。严格诉讼费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多收费、坐收坐支现象,避免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使立案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二、把好案件管理关。确保每一起案件不带病出院,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和发回改判追究制度,建立发回改判案件台账,落实处罚措施。完善审委会制度,发挥审委会功能,确保审委会决定的质量,使每一起案件对审判工作能起到指导、示范的作用。明确审判工作重点,刑事审判,严格量刑畸轻,畸重,慎重适用缓刑管制,杜绝发还改判;民商事审判,全面全程调解,提高调解和撤诉率,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办案周期;行政审判,探索庭外和解途径,加大非诉执行案件力度;审判监督工作,坚持有错必纠,解决纠正错案难的问题,依法审查,慎重判决,维护判决的严肃性、权威性、连续性。
三、把好案件执行关。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避免法律白条,优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坚持强制执行和执行和解并用。健全并落实执行公开监督制度,落实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解决执行联动机制,协调配合机制,合力解决执行难,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把好责任追究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实行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一票否决”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得当,效果不明显造成不良影响,后果严重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甚至调离工作岗位,停职降级,给予党内纪律处分等处理。
五、把好救助服务关。注重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注重诉讼前调解,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注重和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设立执行救助和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基金,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减、缓、免诉讼费,为群众参与诉讼和行使权力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利民、便民,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