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播报

同学嬉戏扎破耳膜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0-08-04 09:06:41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两名初中生,本来是要好的同学,在自习课上嬉戏时,一名同学不慎将另一名同学的耳膜扎伤,两个家庭为此发生纠纷,在虞城县法院利民法庭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意见。

        2010年3月,初中生李某和张某在上自习课时相互嬉戏,张某不慎用手中的铁条扎破了李某的耳朵,经到多家医院检查,确诊为耳膜破裂,共花去医疗费近2000元,张某家庭支付了相关的费用。李某家庭怕儿子留下后遗症,未与张某家商量,又到其他医院复查和治疗,花去医疗费1300余元,张某家长认为病已看好,原告再次发生的费用不应当由自己承担,况且李某在事件发生中也有过错。双方最终因赔偿问题发生了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方给付医疗费等各项赔偿共计2万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被告本是关系较好的同学,两个家庭也在同一个行政村,有调解的基础。因事情发生在课堂上,学校也有疏于管理的责任,但经与原告沟通,原告自愿放弃要求学校承担责任。为了缓和双方的矛盾,在法官多次调解下,被告方愿意一次性给付原告现金3500元,原告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就此得以化解。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