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高度重视涉农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积极探索妥善化解基层农村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念好“快、调、实”三字诀,提高涉农案件审判效果,为涉案农民送去温暖与关怀,受到当地百姓的一致称赞。
一是办案节奏求“快”。针对涉农案件具有时令性、紧迫性的特点,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灵活方式,为群众立案提供便利;通过拓宽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等措施,加快办案节奏,确保不误农时。截止目前,全院涉农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1.8天。
二是办案方式重“调”。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加强涉农案件调解工作,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充分尊重民间习俗,着重讲清道理、讲明法理,最大限度地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据统计,该院涉农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86%。
三是便民措施求“实”。加强对当事人的举证指导,使其在合理期限内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农忙时节不便出庭的当事人,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审理,就地判决,减轻当事人诉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及时落实减免诉讼费用,保障其合法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