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法院快速审结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
作者:宁陵县法院 代忠剑 边丽娜 发布时间:2010-08-11 17:30:50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宁陵县人民法院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活动中,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原则,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徐春英、徐丽丽等五原告与王某某等四被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纠纷中,五原告的亲属在事故中死亡,给五原告的精神上和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经法院审理查明死者无责任,被告方应负责任,后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一次性向原告方支付赔偿款共计27.5万元。
图为原告方代理人收到被告方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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