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妻子重病住院,丈夫郭成立却不辞而别,杳无音讯,致妻子双下肢截掉。夏邑县人民法院以遗弃罪判处郭成立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高美杰在16岁时患上脊髓炎。2003年9月29日被害人高美杰与被告人郭成立举行结婚仪式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双方认可婚后通过他人补办了结婚证,但民政部门没能查找到他们的结婚登记记录)。2008年农历10月初七,高美杰生过第二个孩子后,病情加重。2009年正月初三,被害人高美杰被送到夏邑县保健院治疗,后又转至郑州153医院治疗。被告人郭成立在郑州153医院照顾高美杰,为其支出了10000元左右的医疗费。2009年正月十七日,郭成立离开153医院后就无音讯。2009年3月6日,高美杰因病情严重,双腿下肢被截掉。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成立与被害人高美杰二人组建了家庭,共同生活了五年,并生育了二个孩子。他们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高美杰患病住院期间,被告人郭成立照顾一段时间后,即自行离开医院,对高美杰生活、病情护理没作安排,是一种遗弃行为,即便是没钱治疗,也应有最起码的照顾。被告人郭成立遗弃家庭成员,拒不承担抚养义务,其行为构成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