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三项重点工作”,通过加强“四个方面”,完善立案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与相关部门协调。立案庭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优势,积极与外部沟通,对辖区的典型案件进行调研,积极探索在立案中如何更加便民、利民、寻求立案管理新途径;
二是与院内庭、室、队、局交流。立案庭认真探讨如何进行案件的类型化管理,征求各庭、室、队、局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在立案阶段如何更好的服务于审判,需进行分类统计的,邀请网络技术部门共同协商,为审判执行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与上级法院沟通。积极与上级法院建立联络机制,及时了解相关立案信息,并与各庭室和部门进行及时沟通,需要立案庭解决的问题,争取尽快着手实施,为审判执行做好准备工作;
四是与兄弟法院联络。立案庭着重与兄弟法院进行联系沟通,向兄弟法院借鉴立案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先进做法,遇到问题虚心请教,与兄弟法院共同探讨如何加强和改进立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