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结合实际,积极想办法,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判后帮教延伸工作,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一是谈心交流。通过深入地调查走访,了解其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剖析其犯罪根源,找准切入点进行感化教育,并与其耐心细致交谈,使其充分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造成的危害后果,让其自愿接受法律制裁。
二是判后回访。积极与关工委、妇联等单位联系,每年到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召开帮教大会或组织家长探视。面对面进行帮教,开展针对性教育,敦促未成年犯走上正道。对于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利用未成年犯汇报等时机,上门开展帮扶。
三是普法教育。采取向未成年犯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日常生活学习用品等活动,从生活上、思想上促进帮教。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报道典型案例、组织中小学生旁听庭审、以案释法进学校进社区等方式,扩大审判效果,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积极帮助。对未成年犯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尽力进行帮助,积极为没有请辩护人的未成年犯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开展“回家”工程,主动联系家长接送刑满释放未成年子女回家,对于一时无法联系到家长的,则想法设法送其回家。
五是定期组织未成年缓刑犯到少管所体验现行犯服刑改造生活,让缓刑犯认识到自由的可贵,珍惜缓刑机会,好好学习、努力工作,重新做人。
六是提供学习、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强大的社会力量和调动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单位及人士的积极性,为未成年犯提供技能学习、重新就业平台,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并没有抛弃他们,给予他们重返社会的希望和机会,避免其重新违法犯罪。
七是建立档案。对判处管制、拘役、缓刑的少年犯,法院与所在社区、学校、家长签订帮教协议,基层帮教跟踪人每月、少年犯本人每季度向法官汇报改造情况,记入“帮教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