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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余万元款项当场发放

商丘两级法院多措并举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撑腰

  发布时间:2010-08-30 14:44:32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没有妇女就没有儿童,没有儿童就没有明天。妇女、儿童是民族发展和延续的前提,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民族兴旺、国家昌盛的基础。8月30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商丘法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执行款发放现场会”,对其中所涉及的28起案件、530余万元调解、执行款进行了集中发放,并希望借此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都来关注、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良好法制氛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民,商丘市政协副主席翟建国,商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海萍,商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一民、市妇联主席陈苏河、团市委书记吴海燕等领导同志出席现场会,并向当事人或代理人发放调解、执行款。

        今年以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号召全市法院以深入开展“百名法官进校园大走访”、“刑事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专项调研”、“法院开放日”以及与所在地的妇联、共青团、关工委、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协作共建等项活动为载体,采取“五优三简”工作法,即对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案件,依法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简化审批程序、简化案件审理程序,简化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手续等多项举措,积极探索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为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艳阳天。

        在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商丘两级法院共审(执)结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433件,涉案人数601人,涉案金额1551万余元,结案数和结案标的额,均居全省前列,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商丘两级法院的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省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后,商丘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省院会议精神。全市法院均及时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协同抓,全体人员共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切实把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审判、执行及“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确保了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全市法院均从办公室、研究室抽调专人组成了信息、宣传组,加大信息、宣传力度。5月18日,两级法院同时启动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各院在辖区繁华路段、学校附近等地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发放宣传单18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和服务1200余人次,扩大了宣传效果。三是逐案登记造册,坚持特案特办。大力推行了“五优三简”工作法,即对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案件,依法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简化审批程序、简化案件审理程序,简化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手续,开辟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同时,对路途较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用条件的,积极办理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以实际行动保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全市法院结合“制度创新年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各种形式,扩大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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