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虞城县法院“四个到位”确保清理积案工作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0-08-31 10:38:55


        为响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开展清理积案活动的号召,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干警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在执行工作中针对积案要制定切实可行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老赖”,多措并举,展开凌峰攻势,确保清理积案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认识到位。 虞城县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干警提高认识,以全省法院开展清理积案活动为依托,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才采取多种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避免出现一边下大力气清理积案,一边新的积案在不断产生的现象发生,走出“累积-清理-再累积-再清理”的执行工作的怪圈,力争将执行工作推入的良性循环的状态之中。

        二、执行措施到位。虞城县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多种执行措施,确保清理积案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能通过做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想尽办法做思想工作;对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被执行人,果断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能拘留的坚决拘留、该罚款的坚决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及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对一时难以清偿债务的特困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能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错误性的,采取“放水养鱼”执行方法,将“死案医活”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需要启动联动制约机制的被执行人,法院将积极与工商、车管、银行征信等系统联系,构筑强大的法律执行网,使“赖账”的被执行人无路可逃。

        三、监督到位。在清理积案的活动中,虞城县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干警廉洁自律,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正确行使执行权,对省高院制定的“十个严禁”,要严格遵守,实现自律和他律的有机结合,杜绝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必要时将邀请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参与执行,提高清理积案工作的透明度,对发现执行干警有违法违纪情形的,以便能使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及时介入,确保执行案件的公正性,对违法违纪查证属实的严格惩处。

       四、宣传到位。在清理积案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先进的工作典型事迹,及时向法院党组汇报,以便提出表扬;发现典型的案例及时主动地与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以便宣传法院执行工作,确保营造出良好的清理积案的社会氛围。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