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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出台八项廉政承诺促廉洁

  发布时间:2009-03-04 17:35:47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3月4日,商丘中院结合自身实际,院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面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廉政承诺,表示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树立公正、廉洁、高效、亲民、文明的司法形象。

        八项承诺的内容是:一是院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做全市法院系统廉洁自律的表率,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和法院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二是坚持心系群众,司法为民。全力推行便民服务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和调解力度,完善诉讼指导、风险提示等便民立案措施,深入探索司法救助措施,切实履行司法为民职责。三是坚持廉洁司法,狠抓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拒请、拒吃、拒礼,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杜绝越权办案、干预办案,杜绝特权思想,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四是坚持公正审理,做到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审理案件,确保案件审理公正公平,坚决遵守审判纪律,绝不滥用职权,做到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尊重事实依据,确保认定事实清楚,确保适用法律准确。五是坚持秉公执法,严格执行最高院制定的“五个严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和社会中介机构人员;不得接受和参加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判或产生合理怀疑的吃请和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六是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七是坚决杜绝干部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在干部任用方面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任人唯贤,确保干部任用机制的公正性和法院队伍的纯洁性。 八是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任何人以法院领导的名义或影响办私事、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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