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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用三真”调解再审案件成功率达百分之百

  发布时间:2010-09-03 09:19:32


        永城市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和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专项活动中,以调解为主要手段,以“事了”为追寻目标,针对再审案件特点,“用真心、用真情、用真诚”去说服、感动、感化当事人,倾力做好再审案件调解工作,截至八月份,再审处结的民商事案件,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取得良好社会和法律效果。

        一是用真情。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多渠道深入开展调解工作,把调解真情体现在办案中,展示给当事人。望XX与永城市陈集卫生院、闫XX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检察机关认为原审判决赔偿标准适用不当提出抗诉。经认真审查案卷材料,认为原判赔偿数额基本适当。为真正解决此案,法官们与卫生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近十次奔波于各方之间,深入做当事人的工作,终在开庭审理前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撤回了抗诉,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二是用真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不失时机的向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用真心说服当事人。戚XX与李XX、李二X婚姻财产纠纷一案,原审判决被告李XX返还原告戚XX彩礼款8000元,由于李XX是聋哑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其养父李二X不愿返还,判决成为一纸空文。加之,原审认定彩礼款的数额及接收人不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案件进入再审。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法官们五次前往当事人家中,通过多种关系做工作,终于说服当事人接受调解,并达成协议,且主动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用真诚。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深入开展调解工作,走上田间地头,走进当事人家中,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用真诚感化当事人。胡XX与孙XX、梁XX、王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抗诉进入再审程序。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法官们请当事人所在地政府领导、村组干部、当事人亲属多次做工作,疏导、化解矛盾,并抓住夏收夏种当事人在家的有利时机,顶烈日、冒酷暑六次往返于四位当事人家中,终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案件赔偿款即时清结,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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