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主题,突出能动司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减少社会对抗,为永城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把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的理念贯穿于审判活动始终,努力做好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采取上门调解、就地调解等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推行“调解联动”机制。积极推行委托调解制度,动员法院外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矛盾和纠纷隐患,合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建立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院长定期接访和副院长日常接访与干警带案下访相结合,对信访矛盾及时掌控、化解疏导,努力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快速反应、联动威慑、考核评价、执行救助等长效工作机制。推行分段集约执行,落实执行审查权与实施权分离管理,坚持分组执行和集中执行相结合,强化执行时限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