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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调两案消 再审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09-03 15:59:29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众所周知,再审案件审理难度相对较大,再审案件调解结案则难上加难。然而,永城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却迎难而上,对再审案件的审理更加注重做调解工作。他们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为先的原则,秉承“调解是高质量审判”的理念,深入对再审案件进行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2006年12月,胡须亮跟着孙学田打工做建筑活,在给梁生财建房时从架子上掉下来被摔伤,花医疗费3万余元。因此引起两起官司:胡须亮为获得赔偿,状告包工头孙学田、房主梁生财及楼板厂业主王力民,法院一审按雇佣关系判决包工头孙学田承担全部责任。判决生效后,孙学田为得到补偿,则状告梁生财、王力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梁生财、王力民不服提出上诉,案件经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期间,检察机关对胡须亮诉孙学田、梁生财、王力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抗诉,案件于2009年12月6日交永城法院再审,两案均由审监庭负责办理。

        审监庭通过阅卷,认真分析案情,由于两案均因胡须亮施工中受伤引起,源于同一客观实事,关键案件妥善处理,另一案件则迎刃而解,再审案件涉及事件的全部当事人,故此决定侧对再审案件的审理。

        通过审理查明,胡须亮之伤是其在砌第二层山墙时墙体向内倒塌、一层楼板断折,孙学田从架子上掉下摔伤。但墙体倒塌与楼板断折何是孙学田致伤的原因难以判别,且又时过境迁,不具备勘验、鉴定条件,赔偿责任不易确定,案件审理难度很大。

        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法官们下定决心,侧重做案件调解工作。平时,当事人外出打工不易传唤,他们则抓住夏收夏种当事人在家的有利时机,顶烈日、冒酷暑,六次往返于四位当事人家中,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邀请当地基层干部协助疏导、化解矛盾。法官的真心打动了当事人,法官的真情温暖了当事人,法官的真诚感动了当事人,使得原被告双方四位当事人都表示接受调解,终于达成被告人孙学田、梁生财、王力民一次性赔偿胡须亮3万元,孙学田放弃其余请求的调解协议,法官们又主动帮助梁生财、王力民到中院退回所交上诉费,交付案件赔偿款,案件调解、履行宣告完毕。

        随着胡须亮诉孙学田、梁生财、王力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再审调解结案,孙学田亦自愿撤回了对梁生财、王力民的起诉。至此,因胡须亮受伤引起的两起赔偿案件,一案调解结案,另案原告撤诉,使得这桩长达五年之久的两起赔偿纠纷得以彻底解决,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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