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夏邑县法院多措并举加大委托执行案件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10-09-06 09:09:15


        为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进一步推动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夏邑县法院从思想理念、制度管理、措施创新等多方面寻求突迫,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大对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外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大局观念。该院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观念,加大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委托执行案件和本院执行的案件一视同仁,同等重视。对委托执行案件要求做到及时到位、不拖泥带水、不搞地方保护主义,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扣押的立即扣押。同时,对外地法院前来执行案件要求给予协助的,本着“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的原则,尽最大可能提供便利条件,热情接待,真心帮助。

        二是强化委托执行案件的制度管理。该院制定了详尽的委托执行案件操作规程,由执行局对外地委托执行的案件统一进行登记、统一分案、跟踪协调、定期督办,将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纳入该院百分目标考核,并从执行措施的运用、执行期限、结案审批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和管理,重大疑难案件,执行局的领导亲自参与协调。

        三是强化执行措施,确保委托执行案件得到优先执结。该院对委托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支付,确保委托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优先保护。该院对委托执行案件能够注重抓住有利时机执行,从收到案件后,就立即着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立即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不给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机会,确保不因执行人员的措施不及时、不到位而给申请人带来损失。

        四是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最高法院、省高院、市中院交办的委托执行案件,实行主管执行副院长、执行局长包案责任制,限期执结。对案件无进展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执结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包案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向院党组说明不能执结的理由。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