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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法院三项措施加大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力度

  发布时间:2010-09-08 10:02:09


        试行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案件以来,永城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各类案件的力度,提高了案件质量,取得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信任、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人民陪审团成员的选拔和培训,加强人民陪审团队伍建设。人民陪审团的意见虽然不是最终判决结果,但对判决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因此加强人民陪审团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至关重要,只有把他们掌握的知识与法律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团的重要作用。为此,该院成立了专门的选拔小组,负责对人民陪审团成员的选拔,以保证人员质量。并由政治处定期对人民陪审团成员进行法律专业培训,大大增强了人民陪审团成员的法律专业知识。

        二是规范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为了保证组成人民陪审团的各个成员在参与审理案件中保持公正、公允,人民陪审团的组成更为科学,该院采取先由各业务庭申报案件,由掌管人民陪审团成员库的政治处人员对组成人员进行择机抽取的方式来决定人民陪审团的组成。审理人员与抽取人员分离,各司其职。由政治处负责通知选取的人员。同时人民陪审团形成的意见由专门人员记录并转交业务庭。凡人民陪审团意见与合议庭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一律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以保证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不会流于形式。

        三是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从在刑事审判中试行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全面扩大到民事、行政案件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同时对涉法涉诉案件和执行案件初步尝试人民陪审团参与。通过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庭审,积极发表看法、建议,使法院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提高了案件质量,充分体现了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同时,人民陪审团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对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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