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9月8日,永城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妻子苏某身患肾衰竭,丈夫崔某不堪重负提起离婚之诉的离婚案件,崔某当庭撤诉,使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破镜重圆。
崔某和苏某于2009年8月经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1月3日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可自从苏某怀孕以后,苏某的身体出现了异常,经常流鼻血,经医院诊断为妊高症并肾衰竭,苏某被迫进行了流产手术,为了治疗苏某的肾病,崔某和苏某两家辗转于徐州、南京、永城等地,花医疗费近8万元,不堪重负的崔某以苏某婚前隐瞒身患肾病的情形向法院提出离婚。
永城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苏某的病情还在加重,经常要到医院透析,身体虚弱,精神状态欠佳,便耐心做崔某的思想工作,不但从证据层面分析苏某的肾病是否为婚前或婚后所患,崔某应负的举证责任,而且从法律和亲情层次分析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不得进行遗弃,劝说崔某进行换位思考,经过多次的调解劝说,崔某当庭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