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深入开展,9月9日下午,睢县人民法院召开由全体执行人员参加的党组扩大会,决定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行环境,保障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落实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法定期限内不能执结的案件,承办人要向主管院领导书面报告理由,主管院领导认为理由不成立的,承办人要在全体执行人员会议上作出检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调离执行工作岗位,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案件,强化执行措施,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标的到位率、实际执结率;对被执行人有部分履行能力的案件,既要穷尽执行手段,同时又要做好和解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要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是建立反规避执行机制。加强和执行联动制约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综合运用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媒体曝光、悬赏举报等联动制约手段,强迫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四是努力改进执行环境。对那些阻力较大的案件,积极采取集中执行、换员执行等方式,排除各种非法干扰,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和环境。
五是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对于那些重大疑难、涉及稳定的案件,由院领导带头包办,并及时报请县委、人大、政府及县委政法委领导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