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永城市法院“四着力”清理执行积案

  发布时间:2010-09-14 09:23:01


        全国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后,永城市法院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着力从整合执行力量、案件归口管理、化解信访案件、完善长效机制四个方面狠抓落实,迅速开创了全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着力整合执行力量。建立统一的执行指挥中心,整合执行力量,充分发挥执行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推进执行权与审判权相分离、执行决定权与实施权相分离以及执行异议、复议工作。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契机,着力提高队伍综合协调、和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是着力推动案件管理。对于非诉行政案件、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财产刑类执行案件,统一归口到执行机构实施。对于各基层人民法庭的执行案件,全部由立案庭负责立案,执行机构负责管理指导协调,统一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加强执行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执行案件质量管理。

        三是着力化解信访案件。对重点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实行风险评估,加强执行可行性和社会稳定风险研判排查工作,重大案件做到有预案、有警力、有保障,确保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加大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执行公开制度,确保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在有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同时,避免“边清边积”,“前清后积”和闹访缠访现象。

        四是着力完善长效机制。重点考评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执行合格率,加大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申诉率的权重。完善执行案件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对财产调查与查封、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执行款物的保管和交付、执行的中止和终结、执行担保等重点环节,规范执行操作程序。强化合议庭职责和审批制度,实行集体评议、集体决策。巩固和推动执行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协助单位和个人的支持配合,不断促进执行工作向前发展。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