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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四个到位”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0-09-14 09:23:56


        在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中, 虞城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贯彻和谐司法的理念,对有和解可能或有矛盾激化苗头可能影响稳定的案件,要求执行人员必须做好疏导工作,寻找和解切入点,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找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入手,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地说服教育,深入讲明法律后果,切实化解和消除双方之间的矛盾。该活动开展以来,已执结19起积案,其中和解结案16起,和解率84%。

        思想疏导到位。对疑难案件被执行人坚持疏导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加大对被执行人思想动员、法治宣传工作的力度,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对被执行人实行案件承办人、执行机构负责人、分管院长逐级约谈,充分掌握被执行人心理和纠纷成因,找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真实原因,不断增强执行疏导的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多管齐下,充分利用被执行人所在村组、居委会及其所在单位等各种社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执行合力,增强疏导工作的针对性。

        执法程序到位。从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采取强制措施等每个执行程序和环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操作,充分保障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做到 :一是必须保证有被执行人所在的村组、居委会和单位人员参与、见证执行活动,二是重大案件必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执行工作。

        把握时机到位。为增强互信,减少对抗,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综合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阻碍执行的主观恶意、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状况等各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因案而异,准确、灵活适用法律。在依法及时执行的前提下,做到规范化执法,人性化执行。

        安全保障到位。为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对每起执行案件的成因、被执行人的状况、执行环境、可能激化的矛盾等都进行细致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由执行机构和司法警察大队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处置预案;加大科技投入,对执行现场进行实时录音录像,真实记录执行全程,增强证据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建立事后引导,执行回访制度,及时做好被执行人的释疑解惑,矛盾化解工作,促进其尽快安定生活、稳定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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