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深入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夏邑法院认真坚持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理念,在执行工作中认真贯彻五个“严”字,不断增强执行能力,深化执行改革,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一是落实“五个严禁”突出一个“严”字。最高院公布的“五个严禁”,明确了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一经发现,先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然后追究责任。该院将“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对违反“五个严禁”的人,严肃查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是更新执行理念,狠抓执行工作质量突出一个“严”字。牢固树立程序公正、执行程序价值独立、执行措施穷尽等现代执行理念,围绕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查证、核实,确保执行到位率。
三是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突出一个“严字”。根据市中院考核的标准和要求,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流程管理、执行公开、款物交接、重大案情汇报、强制措施审批、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执行警示等制度,促进执行质量与效率的提高。
四是执行救助基金的管理与发放突出一个“严”字。在救助基金发放的过程中,该院坚决克服人情、关系、后门等暗箱操作的做法,使基金的使用公开透明、规范、及时、有序,充分保障执行救助基金用在刀刃上。
五是狠抓业务学习,确保规范执行突出一个“严”字。积极组织全体执行人员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该院在执行的关键环节建立硬性标准、明确规定动作,确定时间要求,设定约束禁令。并在着装、出示执行公务证件等细节上,也作了刚性要求,不断强化规范执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