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实施六项措施贯彻落实“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让人民群众诉讼更加方便,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一是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在立案大厅内设立导诉台,由导诉员引导当事人诉讼,实行收案、审查、受理等“一站式”服务。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并力求准确地解答法律问题,指导群众依法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建立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制度。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全面告知义务。使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始终做到心中有数,帮助他们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成立“婚姻家庭合议庭”、“农民工维权合议庭”,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措施,简化立案程序,主动上门为生活困难、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最大限度地减轻他们的负担。
四是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巡回办案。为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乡村小院巡回办案,对一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婚姻家庭、赡养、合同债权等纠纷,就地调解、就地立案、就地审判。
五是扩大案件调解范围。运用多种调解技巧,加大调解力度,力促调解结案。除依法不能调解的案件,凡是有可能调解的民商事案件,都要纳入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尝试刑事自诉案件调解处理的新模式,通过调解,最大限度地使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获得赔偿,消除或缓解矛盾。
六是公开审判咨询及投诉热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法律咨询电话、信访举报电话,为社会各界尤其是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真诚听取和虚心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改进工作,力争让人民满意,促使审判人员公正司法,确保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