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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五项措施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络

  发布时间:2010-09-15 15:46:19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不断强化干警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执法。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认真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一是人员落实。对辖区内的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照院领导、党组成员、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审判长和资深法官的排序确定相应的代表、委员联络对象,使每位代表、委员在法院都有具体的联络人员。

        二是形式多样。法院联络人员通过走访、邀请代表、委员来访、视察,召开座谈会等“一对一”或“集体”联系等形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报告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解答代表、委员关注的与法院相关的问题,征求对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是措施具体。法院联络人员坚持每季度一次或不定期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联络,认真记录好联络情况,为代表、委员履职提供方便;对需要办理的意见建议,关注的案件等,依法办理,及时答复;对交(转)办的案件、信件,落实首问负责制,初信初访责任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案案有答复。

        四是要求明确。法院联络人员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络,根据本职工作特点,合理安排联络时间,形成依法办案与联络工作的良性互动;在联络工作中,全面介绍法院工作职能,积极宣传法院工作业绩,争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健全组织。法院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室,抽调工作认真负责、协调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全院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并把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计入法官业绩档案,提高法院联络人员联络工作的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联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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