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多种矛盾得不到解决终诉至法院,法院成了矛盾纠纷的集结地。妥善处理这些矛盾纠纷案件,对社会和谐的构建至关重要。
今年以来,永城法院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解工作。工作中,他们秉承“调解是高质量审判”的理念,以调解为主要手段,以“事了”为追寻目标,“用真情、用真心、用真诚”去温暖、感动、感化当事人,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倾力化解矛盾纠纷,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用真情。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全方位、多渠道深入开展调解工作,把调解真情体现在办案中,用真情温暖当事人。
望XX与永城市陈集卫生院及闫XX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检察机关认为原审判决赔偿标准适用不当提出抗诉。经认真审查案卷材料,认为原判赔偿数额基本适当。为真妥善处理此案,法官们与卫生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近十次奔波于各方当事人之间,深入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在开庭审理前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撤回了抗诉,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二是用真心。他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不失时机的向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用真心去感动当事人。
戚XX与李X、李XX婚姻财产纠纷一案,原审判决被告李XX返还原告戚XX彩礼款8000元,由于李X是聋哑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其养父李XX不愿返还,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案件进入再审后,在深入了解案情的情况下,法官们五次前往当事人家中,通过多种关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说服当事人接受调解,并达成一次性返还协议,且主动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案结事好。
三是用真诚。他们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深入开展调解工作,走上田间地头,走进当事人家中,采取多种形式,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用真诚感化当事人。
胡XX与孙XX、梁XX、王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事引发两案。其中一案原一审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另一案被告上诉,案件发还重审。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法官们以再审案件的审理为主,邀请当事人所在地政府领导、村组干部、当事人亲属多次做工作,帮助疏导、化解矛盾,并抓住夏收夏种当事人在家的有利时机,顶烈日、冒酷暑六次往返于四位当事人家中,终使再审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案件赔偿款即时清结。随着再审案件的彻底解决,另一案原告主动撤诉,实现了一案调、两案消的良好效果。
通过法官们深入、细致、深入调解,截至八月底,该院审结的1700余起一审民商事案件中,说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和撤诉共计1476件,调撤率高达86.8%,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深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