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中,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转变办案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方法,多措并举办理委托执行案件,切实清理和化解委托执行积案,收到良好效果。该活动开展以来已执结委托执行案件15件,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外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委托法院和群众的好评。
一是坚决屏弃地方保护主义观念,确保执行公正。执行法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和公平正义理念,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权威,决不因为申请执行人是外地人而对执行工作有所懈怠,或者因为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而有所偏袒。
二是加大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委托执行案件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一般都是原审法院难以执行的案件,有的还是多年的积案,且申请执行人身在外地,无法及时向法院提供有效的执行线索,也为执行增加了难度。该院执行法官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尽最大努力把案件执结。
三是设法排除各种干扰。委托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利用其身在本辖区内的优势,动用各种关系向法院说情,甚至施压,有的甚至还聚众闹事,为执行设阻。该院在执行中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及政协的大力支持,努力排除各种干扰,使案件得到依法执行。
四是为民着想,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该院在执行中充分考虑到申请人路途遥远、诉讼不便的困难,一般不要求当事人亲自前来法院,而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同时积极主动地为当事人寻找执行线索,有时执行员还借钱资助远道而来遇到困难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