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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五管齐下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

  发布时间:2010-09-26 15:54:02


        虞城县人民法院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参审工作,不断健全制度,强化管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能力,增强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有效促进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积极性。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的各类案件无一缠诉,无一投诉,全部案结事了。

        注重业务培训。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案件的审判,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一方面,组织全体人民陪审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将人民陪审员培训纳入在职法官培训计划,一起安排,一起落实;另一方面,采取“学、讲、观、研、带”五种培训方式,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

        注重日常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守则》等规定,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任免条件、参加培训和考核要求、劳动报酬等。法院对于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由案件的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一个星期将案件的基本情况、开庭时间向人民陪审员进行通报,人民陪审员在了解案件的同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积极为案件审理做好准备。

        注重激励约束机制。按照“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考核”的要求,工作目标明确,考核有章可循,法院按照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数每件给予50元的补助,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质量评比,在半年工作总结或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注重健全措施。该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权程序保障机制。对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必须提前告知庭审或调解计划,便于陪审员合理安排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在庭审前,及时通报基本案情及争议焦点,充分保证人民陪审员阅卷时间。庭审中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合议时赋予陪审员优先发表意见的权利,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够实质参审。判决后及时为陪审员提供判决书,并收集人民陪审员的反馈意见。

        注重与推荐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人民陪审员走访联系制度,定期走访人民陪审员推荐单位,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赢得社会的支持和理解。同时每年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大会,重大集体活动都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既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政治责任感,又为人民陪审员与法院法官沟通联系搭建平台,确保了人民陪审工作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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