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 虞城县法院自开展“执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来,全体执行干警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上有了明显转变,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增强了宗旨意识,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摆在首位细看详查,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
二是增强了服务意识。围绕切实增强执行服务意识,进一步健全了执行工作中服务机制。
三是增强了法律意识。围绕“学习型+能力型”执行法官队伍建设目标,深入检查了干警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意识,加大了对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与适用情况,每名干警都在争做学法的先行者、用法的能手、守法的楷模。以此积极营造法院文化特色氛围,让社会公众真正感受到法院是个威严、圣洁、典雅的神圣殿堂。
四是转变了执行作风。执行干警在工作中再没有不关心、不尊重群众的衙门作风,法官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思潮得到根本转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密切关注群众疾苦,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是转变了执行法官形象。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执行法官办理案件时,应以“构建和谐、创建平安、促进发展”为主旋律,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疾苦,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使执行法官的形象进一步在人民心目中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