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是农业大县,案件当事人的身份大都为农民,在“三秋”大忙时节,农民们都忙着秋收秋种,该县法院为了使涉农案件正常审理不受影响,同时又不耽误“农时”,采取了四项有效措施服务三秋生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建议,抓好事前预防。宁陵法院总结审判经验,准确把握民风民情,服务民生,结合秋收阶段矛盾易集中爆发的特点,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建议,帮助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案件审批手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受理、尽快安排开庭,以能够最大程度缩短办案周期。
三是强化司法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农民当事人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妥善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交手续,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为减轻群众诉累,成立案件“速裁组”,凡是涉农案件灵活掌握法律规定,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快审、快结,尽可能扩大涉农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四是做好“诉调对接”。通过确认人民调解效力,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积极发挥村委会、乡镇司法所等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提高调解结案率;以基层人民法庭为依托,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活动,适时到各乡镇、村组巡回办理涉农案件,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调解到农户家中,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保证群众既参与诉讼又不误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