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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四项举措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10-13 15:36:31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高度重视老年当事人权益保护,视老年当事人为父母,采取四项举措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采取定期巡回法制宣传、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等方式,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辖区公民敬老、爱老、助老意识,提高居民遵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行便民诉讼措施,建立赡养案件上门立案制度,极大方便老年人用诉讼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该院共上门为老年人诉前化解赡养纠纷26件,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三是建立赡养档案,定期进行回访。对子女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的,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敦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对已处理的赡养纠纷案件,定期对老人的生活情况进行回访;对存在赡养纠纷但尚未提起诉讼的老人,组织老人的子女进行非诉调解,解除被赡养人的后顾之忧,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这一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邀请辖区村两委会人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赡养宣传、回访及帮教工作,及时获取赡养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第一手信息,促进调解、帮教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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