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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十项制度确保法院信息网络使用安全

  发布时间:2010-10-13 15:42:55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为加强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干警的保密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建立健全十项制度,确保法院信息网络使用安全。

        一是局域网限于法院内部办公使用,不得接入互联网,实行分离管理,确保两网互不相通。

        二是需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与互联网连接。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时,须安装防火墙及物理隔离卡。

        三是未经过批准加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通过路由器、无线蹭卡等设备与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相连接。

        四是接入互联网的非涉密计算机,须在显示器左上方注示接入外网和非密字样,且不得处理涉密数据。

        五是私人计算机不得作为办公计算机使用,不得接入本院局域网。

        六是涉密计算机不得与互联网相连接,实行专机专用,专人管理,统一编号,并在显示器左上方标示密级和使用人字样。设置必要的开机密码和保护密码,口令的长度不少于8位,并定期更换。

        七是涉密计算机与内网相连时,应安装防火墙和物理隔离卡。

        八是报送涉密信息或司法统计月报表等数据时,不得使用网络传送,必须使用专用的涉密移动介质或刻制光盘报送,并做到专人专报。

        九是涉密计算机配件的更换、维修,必须经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维修时不得将机器带出法院,更换硬盘、显卡时,必须将换掉的配件进行破坏性销毁。

        十是涉密计算机应安装国产软件,与3G终端和机站保持规定的距离,应安装相应的防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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