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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百日宣传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2010-10-15 09:20:58


        为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健康开展,扩大三项重点工作的知晓率,根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委《关于认真做好三项重点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睢县人民法院从10月10日起在全院深入开展了“三项重点工作”宣传调研百日竞赛活动,并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院长王养庆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宣传调研竞赛活动领导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室,为宣传调研竞赛活动提供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指标。根据活动内容设置计分标准和分值。规定正式干警个人得分不得低于2分,部门不得低于本部门正式干警人数2倍的分值。其中院宣传、调研人才库成员不得低于5分。

        三是突出重点。本次竞赛活动主要围绕全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行,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突出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突出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理论调研成果,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突出先进事迹及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

        四是灵活形式。采取在县城繁华街道、城镇主要街道、人口密集区、商业集聚区、企业、学校、军营、乡村集贸市场等处设置宣传点宣传,积极向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媒体投稿宣传,组织先进事迹巡回宣讲、主题演讲比赛、有奖征文、法制专题讲座、召开研讨会、编发信息简报等对内宣传等多种形式,确保宣传的效果。

        五是严格纪律。要求各业务部门客观准确地宣传、调研法院“三项重点工作”的成果和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在竞赛活动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反宣传、调研纪律。

        六是畅通信息。要求各部门积极主动报送本部门活动动态及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并上报集中宣传调研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活动成果。活动结束后,对部门总分前3名和个人总分前6名各予以一定精神、物质奖励。同时,对于未完成活动基本指标的部门和个人严格依照规定予以处罚。通过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竞赛活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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