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到商丘市郊区供电公司,公开开庭审理一供电职工贪污案,500余名乡镇供电职工参加了旁听。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举措之一,在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同时,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法律宣传,起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上午十时,市郊区供电分局会议大厅经过认真的布置,庄严的国徽悬挂在主席台正上方,“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横幅让会议室成为了肃穆的审判庭。随着法槌敲响,巡回审判正式开庭。在法警的押解下,孟某被带到被告席前。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孟某在2008年3月至2010年6月期间,利用担任电工收取电费之机,将工业用电按居民用电价格收取,共计多收差价部分3.5万余元拒为已有。被告人孟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据刑法规定,孟某作为供电公司聘用职工,是受国有企业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财产,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孟某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