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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诚待当事人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10-21 11:22:54


        法院作为矛盾的火山口,如何压下当事人的怒火,平息当事人的干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法院工作中至关重要,基于此,睢县人民法院要求法官在工作中采取主动、真诚、疏导、公正的原则接待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主动,即在接待当事人时,要热情主动的笑脸迎接当事人,而非避而不见,冷冷的敷衍对待,接待时,为当事人准备一个凳子、一杯热茶,尽量使当事人不把法官当外人,使当事人能时刻联系到法官,能坐下来把诉求与法官细细说来,在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同时,要主动的为其答疑解惑,解除当事人的心结。

        真诚,即在与当事人交谈时,要真心的为当事人着想,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而非假假的随意应付,将当事人作为麻烦,在实践中,该院要求法官讲真话、办实事,不欺、不瞒、不骗当事人,是什么就是什么,钉是钉铆是铆。

        疏导,即在与当事人交谈时不要对立,当事人一旦发生纠纷,都会感觉自己很冤枉,在与法官交谈中大多带着情绪,语言不免过激,行动有时也会偏激一些,有些甚至会拿自杀相威胁,此时,法官不要与之争吵,要使自己的心境平和,以尽力疏导其情绪,而不是与其对立,激化矛盾,

        公正,即不偏不倚,在对待双方当事人时,该院要求法官一视同仁,不管当事人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不管当事人的家庭、职业、民族等因素,一律给予同等待遇,不偏不倚,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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