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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强化“三项措施”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21 11:25:26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虞城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深化司法服务,探求工作有效途径、明确工作主要抓手,全力推行阳光司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注重调研,探求工作有效途径。法院紧紧抓住调查研究这个法宝,改正以往的“重审判、轻调研”的思想,以主动开展调查研究为载体,坚持能动司法,注重研究新情况,切实解决新问题,重新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正使干警作风的好坏、服务举措的优劣、司法水平的高低,在调查研究之中形成科学的判断。为鼓励调研,党组除制定切实可行的奖励办法之外,还将调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全院干警齐动员,在法院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调研氛围,通过调研,寻找最佳的工作途径。

        二、强化服务,明确工作主要抓手。法院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切实强化司法服务。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更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借助司法服务,找准各类矛盾纠纷的起因,同时,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和谐思想引入司法服务,切实提高案件调解率,积极排查辖区的社会矛盾,有效减少各种不稳定因素,努力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务实创新,确保工作卓有成效。面对司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确保工作卓有成效,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在“带好一流班子、抓好一流队伍”的同时,在创新上求突破,在求实上做文章。法院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实实在在地排查纠纷,化解矛盾,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充分体验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从而达到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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