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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骗财后逃跑 女子获刑尝苦果

  发布时间:2010-10-21 11:26:49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新婚燕尔本应如胶似漆,新娘李某却当起了“落跑新娘”,谜底揭晓却是李某骗财骗婚,10月19日,睢县法院审结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09年9月10日(农历7月22日),被告人李某伙同郑某等人密谋后来到睢县,通过睢县河堤乡常庄村的余某等人将李某介绍给河堤乡朱庄村的张某为妻,从张某手中骗取现金16800元。2009年10月9日(农历8月21日)上午,李某趁张某家中无人之机逃走,并盗走张中发手机一部,价值200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8500元退还给了被害人张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和他人结婚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案件的事实情节及后果,结合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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